茶葉出口日本作業辦法
茶葉輸出規定代號「447」,配合X801/X802電子化訊息通關,業者報關出口茶葉至日本應於出口報單第29欄填報前四碼為AGGC(共14碼)之輸出許可文件代碼,並傳送X801會辦訊息至農委會進行單證比對。
輸出規定相關實施內容如下:
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,應檢附農糧署同意文件;惟重量在2kg以下者,免檢附同意文件。
以郵寄方式辦理出口者,除可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基隆市、台北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等設有海關之郵局辦理報關出口外,亦可委託該公司所屬其他郵局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;惟重量在2公斤以下者,免檢附同意文件。
以上所稱重量在2公斤以下者,係指整份報單或報關單所申報茶葉合計總重量。
重量在2kg以下者,免檢附同意文件,但仍須填列免證專用代號AGGC9999999990,由海關據以傳送X801至農委會執行單證比對作業,以利符合免證條件之出口業者報關申報事宜。
台北市重慶北路2段64巷26號 02-25559164